中国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在经历过“欧风美雨”的外来压迫、不计其数的民族内战以及建国后的腾飞后,也依然无法摆脱“农业大国”的称号。中国约九成的人民都扎根乡土或源于乡土,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乡土”生命力的不断发展。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其书名取自20世纪40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全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蚊子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后记。共十四个部分,六万余字。从其名字便可得知,《乡土中国》是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在该书中,费孝通用通俗的语言为读者进行了对中国基层社会主要特征的概述与分析。这里包括乡土社会中的人情演变、文化传播、风俗民情等,可谓是涉及了方方面面。
那么,作为中国社会的最大组成部分,基层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代表着现阶段的中国。《乡土中国》提出了“礼法秩序”、“差序格局”的概念,这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它作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以礼治秩序来概括乡土中国,是认识前现代中国社会的国情,切入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引自《<乡土中国>的现代意义》刘志)当然,这也是贯穿全书的内在思想,一定意义上的“强权”。
以上所说的二者,简而言之就是“礼俗”。“克己复礼”说的便是如此,中国的乡土社会所信奉的也是如此。乡土基层在思想上本质承认了“礼俗”对个人、家庭、团体以及整个社会的约束和管制作用。这不就是“强权”的另一种解释吗?
乡土生活中的“强权”。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三部分中,多谈及中国乡土的概况和文字在乡土中的“尴尬”地位。书中谈及“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引自《乡土中国》),毫无疑问,这些都是“礼俗”这一“强权”的影响。而文字,在乡土中更是不需要的,它只是间接的、不太完善的工具,因为“礼俗”已经为社会规定了各种行为、指示的内含。这便是“礼俗”在文字上的“强权”。
社会团体中的“强权”。在此书中,费孝通先生利用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比较,引申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社会中的团体有许多,家庭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在西洋社会中家庭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它包括一对夫妻以及他们未成年的孩子,而在中国,“家”这一概念是含糊的。它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即俗语里有的“一表三千里”。这有是为什么?“礼俗”。“礼俗”在中国乡土的潜意识里种下了这样的种子,使乃至几千年后,生活在中国乡土中的人们仍旧在遵从着。在我们乡土社会里,不但亲属关系如此,地缘关系也是如此。在传统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生活上的互助机构,是“街坊”。这一点,中西方是有相似性的。今天大学生中的“老乡会”也是一种代表。
人伦关系中的“强权”。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那么,“伦”是什么?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群人里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引自《乡土中国》),潘光旦先生则认为是“共同表示的是条理、类别、秩序的一番意思”(引自潘光旦《说伦字》《社会研究》第十九期)。关于“伦”的认识早在中国古代就已系统地提出了。《释名》中说:“伦也,水文相次有伦理也。”而,《礼记.祭统》中也讲了鬼神、父子、君臣、夫妇等“十伦”。他们的共性就是认为,伦是有差等的次序。那又是什么让我们将“伦理”这一概念深植于心?《礼记.大传》里说:“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从中可以看出中国乡土人们千年前的思想,即社会结构的架格式不能变得。长老统治、三从四德、忠君思想……都是“伦理”统治下的社会规则的折射。总的来说,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这也就是“伦理”产生的源泉。西洋有一种文化模式,称为亚普罗式,即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其位。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它强调人的遵从、接受,而不是创造、改变。这便是另一种形式上的“强权”。
以上所说的“强权”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强硬的手段,而是千年来领导和规范中国乡土社会的中国所有特色的一部分,即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它已有些许的过时,即便它自身就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但这一引领着中国的乡土、中国人们五千年的传统是不会再短时期就轻易改变的。列宁曾言:“假使人们认为写上几百个法令就足以改变农村的全部生活,那我们就会是十足的傻瓜。”就让我们如列宁所预言的那样,给我们的乡土一些时间,相信一个更好的乡土中国正在成长。(文/于涵)